JS導航效果
首頁
|
新聞 ?
|
聯(lián)系我們
|
樣本
No Content
中文簡體
中文繁體
英語
日語
韓語
俄語
德語
法語
阿拉伯文
西班牙語
葡萄牙語
意大利語
荷蘭語
瑞典語
希臘語
捷克語
丹麥語
匈牙利語
希伯來語
波斯語
挪威語
烏爾都語
羅馬尼亞語
土耳其語
波蘭語
中文簡體
中文繁體
英語
日語
韓語
俄語
德語
法語
阿拉伯文
西班牙語
葡萄牙語
意大利語
荷蘭語
瑞典語
希臘語
捷克語
丹麥語
匈牙利語
希伯來語
波斯語
挪威語
烏爾都語
羅馬尼亞語
土耳其語
波蘭語
登錄
|
注冊
|
搜索
|
返回網站首頁
翻譯業(yè)界交流
英語翻譯資源
CAT翻譯工具
日語翻譯資源
法語翻譯資源
德語翻譯資源
小語種翻譯資源
論壇發(fā)布公告
')" href='/bbs/'>我的論壇 →
英語翻譯資源
→
英語翻譯模板
→
學歷認證所需翻譯資料和注意事項
學歷認證所需翻譯資料和注意事項
發(fā)起人:translation521 回復數(shù):
1
瀏覽數(shù):
8828
最后更新:2022/9/27 19:52:40 by nihaota
簡潔模式
完整模式
發(fā)表新帖
帖子排序:
從舊到新
從新到舊
2015/6/23 15:28:19
[
只看該作者
]
#1
translation521
角 色:超級版主
發(fā) 帖 數(shù):119
注冊時間:2015/6/9
回復
編輯
刪除
學歷認證所需翻譯資料和注意事項
1. 留學人員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須遞交以下材料:
* 一張二寸或小二寸證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留學期間護照(簽證記錄及出入境記錄須全部復印;若護照已上交,請有關單位開具證明);
* 在國外獲得的所有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含需認證的學位證書或文憑正本的翻譯件原件)需專業(yè)涉外翻譯機構翻譯有效;
* 在國外學習期間所有成績單(含翻譯件原件)需專業(yè)涉外翻譯機構翻譯有效;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如無成績單,需提供學校開具的相關研究證明;
* 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 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 交驗畢業(yè)論文原件,并提供論文目錄及摘要;
* 出國前最后學歷證明(國外碩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大專,須提交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 博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碩士研究生(不含碩士研究生)以下,須提交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或職稱證書);
注:
*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交一套復印件。
* 外文材料,如學位或文憑證書正本、留學期間成績單(研究學位獲得者出示的相關研究證明)須經專業(yè)性涉外翻譯機構進行翻譯。翻譯件須提供原件。
* 在俄語國家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預科證明。
* 在日本取得論文博士學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證明、學位申請書等相關材料。
* 在菲律賓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菲律賓總統(tǒng)府、高等教育委員會、外交部的認證等相關材料。
* 在美國學習取得學位證書者,如學習期間轉學或由非學生身份轉換為學生身份的,需提供可以證明其學生身份的材料,如i-20 表等。
* 在國外學業(yè)結束,但只獲得學校出具的獲得學位的證明,尚未獲得學位證書者,需翻譯該證明及學習成績單。
2. 合作辦學學位認證申請須遞交以下材料:
* 一張二寸或小二寸證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證;
* 本人護照(在合作辦學外方學校有學習經歷者提供;簽證記錄及出入境記錄須全部復印;若護照已上交,請有關單位開具證明);
* 國(境)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含翻譯件原件)需專業(yè)涉外翻譯機構翻譯有效;
* 學習成績單(含翻譯件原件)需專業(yè)涉外翻譯機構翻譯有效;
* 由合作辦學中方主辦方開具的合作辦學學習證明;
* 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大專,須提供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
* 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 應提供畢業(yè)論文目錄及摘要,驗看畢業(yè)論文原件;
* 入學前最后學歷證明(碩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大專,須提交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注:*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交一套復印件。
* 外文材料,如學位或文憑證書正本、學習期間成績單等須經專業(yè)性涉外翻譯機構進行翻譯,翻譯件須提供原件。
如申請人能夠同時提供國外學位證書、成績單及中方主辦方出具的相應的中文學位證書、成績單,則無須另行翻譯。
* 合作辦學中方主辦方須按要求到我中心備案,我中心方可受理該項目畢業(yè)生的認證申請。
3.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申請須遞交以下材料:
* 一張二寸或小二寸證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特區(qū)通行證(簽注及出入境記錄須全部復印;若通行證已上交,請有關單位開具證明);
* 所獲學位證書正本(含翻譯件原件)需專業(yè)涉外翻譯機構翻譯有效。如學位證書為中英文對照,則無需翻譯;
* 學習成績單(含翻譯件原件)需專業(yè)涉外翻譯機構翻譯有效。研究學位獲得者,如無成績單,需提供學校開具的相關研究證明;
* 中央人民政府駐特區(qū)聯(lián)絡辦公室開具的在港澳地區(qū)學習證明;
* 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 需提供畢業(yè)論文目錄及摘要,驗看畢業(yè)論文原件;
* 入學前最后學歷證明(碩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大專,須提交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博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碩士研究生(不含碩士研究生)以下,須提交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或職稱證書);
注:*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交一套復印件。
* 外文材料,如學位或文憑證書正本、留學期間成績單(研究學位獲得者出示的相關研究證明)須經專業(yè)性涉外翻譯機構進行翻譯。翻譯件須提供原件。
* 在香港學習非本地課程并取得學位者,須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在港工作證明。
* 在香港學業(yè)結束,但只獲得學校出具的獲得學位的證明,尚未獲得學位證書者,需翻譯該證明及學習成績單。
4. 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申請需遞交以下材料:
* 一張二寸或小二寸證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證件;
* 所獲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 學習成績單;
* 獲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者,需提供畢業(yè)論文目錄及摘要;
注: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交一套復印件。
5. 在京申請者,可持以上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北京語言大學學一樓117 室)提交申請, 填寫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統(tǒng)一印制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表》或《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位認證申請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表》、《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表》。在遞交申請材料(包括中文翻譯件)齊全后,申請人一般可于十五個工作日(雙休日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之后領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合作辦學國外(境外)學位認證書》、《合作辦學國外(境外)高等教育文憑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證結果。
因申請者沒留下有效聯(lián)系方式而引起的延誤,責任自負。
6. 外埠申請者,可將上述材料的復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復印件須經指定的驗證點審核,注明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7. 未通過認證的申請材料不予退還。
8. 因申請者提供虛假材料導致不能通過認證的,申請材料及費用不予退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將通過適當方式將提供虛假材料的申請者上網公示并通知用人單位。
9. 申請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學位或文憑證書正本、留學期間成績單(研究學位獲得者出示的相關研究證明)等須經專業(yè)性涉外翻譯機構進行翻譯,申請者本人翻譯無效。翻譯件須提供原件。
譯境翻譯公司BBS|上海翻譯論壇|同聲傳譯交流論壇|自由譯員社區(qū)|外籍母語翻譯交流|尋找上海翻譯工作|兼職翻譯招聘|筆譯口譯項目發(fā)布| 上海翻譯資源| 小語種翻譯資源| 證件翻譯資源| 留學文書翻譯模板| 翻譯語料術語庫| CAT翻譯軟件|Trados技術交流